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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海事法院成立于1999年8月,负责管辖广西壮族自治区所属港口、水域、北部湾海域及其岛屿和水域,以及云南省的澜沧江至湄公河等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件,具有涉外案件管辖权,是西南地区一个重要的涉外司法窗口。全院有9个工作机构,即:政治部、办公室、立案庭、海事庭、海商庭、执行庭、研究室、监察室、法警支队,设有贵港法庭、云南景洪法庭、防城港法庭3个派出机构。现有在编人员58人,聘用制人员18人,共76人。

     

     贵港法庭           景洪法庭           防城港法庭

 

建院以来,我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和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截止2009年6月底,共受理各类案件4007件,案涉标的金额24.39亿元,受理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案件类型包括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保险合同、水域污染等50多类案件,涉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西江黄金水道,以及大湄公河次经济区的航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坚持平等、中立、公开、高效、权威等司法原则,坚持和谐审判的理念,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司法窗口形象。近年来,在上级法院各种业务检查、评比中,成绩均在全区法院中名列前茅。2005、2006年区高院连续两年开展的全区法院“业务竞赛”活动中,荣获了优秀组织奖、庭审驾驭能力竞赛一等奖、最佳合议庭等多项表彰。在2008年度全区法院综合目标管理评比中,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得分为361.2分,居于全区各中院的第二位,总得分为全区各中院的第六位,荣获2008年度全区法院综合目标管理二等奖。 

     

 审理28件海域污染案           扣押外轮              船上办案

 

     

     拍卖会             当事人送锦旗          受到高院的表彰

 

建院以来,我院坚持抓班子带队伍,针对人员新、来源广、普遍年轻、专业审判经验相对不足等特点,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目前班子成员5名,平均年龄51.8岁,具有研究生学历者2名。坚持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高标准选拔人才,先后7次在全国或全区范围内招录人才,录用了一批高素质的干警,充实了审判力量。目前,在编的58名干警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17名,平均年龄36岁;其中30名法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13名,占43.3%,10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已初步建成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程度高的海事审判职业化法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能力倍受好评。建院以来有2人分别被评为北海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被北海市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法官,27人次受到自治区高级法院的表彰;有1人和1个集体被评为全国海事审判先进个人和集体;2人被评为全区十佳法官。荣获了自治区政法委授予的“全区百家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自治区高级法院授予“文明窗口单位”以及北海市授予的“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此外,全院干警在省级以上学术报刊发表学术论文及调研报告138篇,在全国、全区法院各种研讨会及评比活动中获特等奖、一、二、三等奖等奖项共39篇。

    

  开拓进取的领导班子         全国范围公开招录干警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丰富多彩的法院文化活动        获全区庭审驾驭能力一等奖       受最高法院表彰

 

 

建院以来,我院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形成了一套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工作机制:一是狠抓制度建设。按照审判工作规范、执行工作规范、队伍建设工作规范、综合管理工作规范分类编印成《北海海事法院制度汇编》,严格按制度进行管理,逐步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机制。二是规范审判管理,建立公正高效的司法运行机制。通过制定《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立案、审判工作规范管理规定》等制度,严格规范立案、送达、排期、开庭、宣判、结案、上诉、执行、归档等环节,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使案件运行情况、去向、办理程度清清楚楚,审判人员在各个阶段的职责明明白白,从而确保了任何一件案件到了法院之后,各个审判工作环节都严格按法定程序高效运行,及时公正办结。三是规范队伍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恪守“公心立正义,厚德济沧海”的院训,树立“以人为本”和“以法官为中心”的队伍管理理念;实行定岗定责,目标量化,实行表格式的业绩考评,推行廉政档案、风险保证金制度,强化监督;在认真贯彻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等要求的同时,细化对法官的管理制度,如法官的职责制度、考评制度、晋升制度、约束业外活动制度、司法礼仪制度等,大到法官如何依法行使职权,小到法官言行举止都有规范要求,努力塑造一种既忠于法律、严于律己,又温文尔雅、文明亲民的法官人格。四是规范行政事务管理,建立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后勤管理机制,塑造文明、有序、规范的机关形象。

     

      院训              制度建设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建院以来,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白手起家,从无到有,大力加强物质基础建设。2004年4月,建成了审判综合大楼,结束了租房办公的历史。针对管辖区域面广、线长、跨度大的情况,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相继设立了贵港法庭、景洪法庭和防城港法庭,并先后建好了审判办公楼,完成了法庭“五化”建设。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大力推进办公现代化建设,2006年6月正式建成启用全区法院系统中的第一个数字化法庭;目前,院部的审判法庭均实现了科技化,此外,建成了科技化审判委员会会议系统、远程电子签章系统、电子考勤系统等;完成了二级专网和内部办公局域网的建设,设立了国际互联门户网站,视频会议、触摸查询、安保监控等系统投入使用;建成了全区法院系统的第一个电子档案室,实现了全部档案电子化。办公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海事审判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立案大厅              科技化法庭             党组会议室

 

     

    审委会议室              贵宾接待室         文体活动中心

 

 (邱德平撰稿,2009.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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