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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证据说话

让证据说话——如何搜集与提交证据

  法院审理案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案件事实则要靠证据来证明。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有人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就是这个意思。有些人在法庭上发誓自己说的都是事实,法官要求他提供证据,他却拿不出来。比如甲借了钱给乙,乙打了欠条。后来乙将钱还给了甲,还钱的时候甲说欠条没在身上,就给乙打了收条。不久,甲不幸去世,他的太太在整理遗物时发现欠条,要求乙还钱。双方打起官司,乙却怎么也找不到收条,又没有其它人证物证,只是在法庭上一个劲的发誓自己还了钱。法官只能根据欠条认定乙借了钱,不会根据乙的誓言认定乙已经还了钱。可见证据是多么重要。
  一、如何收集证据
  一旦打起官司,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要围绕自己的主张收集尽可能充分的证据,提供给法院。证据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几种。
  收集证据一定要用合法的手段进行,用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即便是真实的,法院也是不会采纳作为判案依据的。伪造、毁灭证据,提供假证据,阻止证人作证,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威胁、侮辱、殴打、骚扰、打击报复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及其近亲属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可能会受到罚款、拘留的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证据如此重要,大家如果不想像前面说的乙先生那样被动,在日常生活中就要养成保留各种凭证的习惯,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
  如果你要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必须由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或者属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或者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它材料,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对那些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比如船舶航海日志等资料,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不过要注意,调取和保全证据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并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二、怎样提交证据
  一、认真阅读《举证通知书》,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之前提交证据。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向双方当事人发送《举证通知书》,告诉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一定要仔细阅读。
  在《举证通知书》中,法院一般会指定一个举证期限,一定要记住在这个期限之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否则的话,就会被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没有正当理由而在举证期限之后提交的证据材料,法院将不组织质证,也就不会采纳。有的当事人喜欢在开庭的时候才当庭拿出证据,突然袭击,想搞对方一个措手不及,这种做法是千万要不得的。
  如果你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实存在困难,可以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法院准许后,可以适当延长。
  二、提交证据时应当制作证据清单,对所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分类编号,简要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并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认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应当做出明确标注。
  三、向法院提供的各类证据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书证应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应当附有说明材料。
  (二)物证应提供原物,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者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提供其中的一部分。
  (三)计算机数据及视听资料应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四)证人证言应当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并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证言要有证人的签名,并注明出具体日期;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提出,并经本院许可。
  (五)鉴定结论应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
  (六)在港澳台地区以及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证明手续。
  (七)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三、如何进行证据交换
  根据案情的需要,法院有时会安排双方当事人在正式开庭之前进行证据交换。参加证据交换时,一定要按照上面的要求准备好证据。对证据进行分类编号,列一个证据清单,写明序号、证据名称、证明内容、对应的证据页码。还要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例如,对方有两人时,一共要准备三套证据提交给法院。另外,如果证据有原件的话,一定要将原件带来给法庭核对。
参加证据交换时,应同开庭一样,带齐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比如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在证据交换过程中,可以对对方的证据予以认可或提出异议。也可以针对对方的证据申请提出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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